论清代徽州官府对“一田两主”习惯的禁革——以官府“告示”为中心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云朝 

机构地区:[1]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处:《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12-19,共8页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7YJC820004);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QN-2016022)

摘  要:"一田两主"是明清时期全国性的地权习惯。清康熙年间,徽州官府对田皮习惯延续明代"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默认态度。自雍正朝开始,各地官府倾向于禁革或限制田皮习惯。从徽州府及所属歙县、休宁县发布的"告示"来看,各地对"一田两主"的限制程度和禁革措施不尽相同。地方官主要从"清田业""杜讼端"等有利于行政职责完成或升迁考核的角度,对田皮习惯进行禁革,习惯的合理性和客观性不是其关注的重点。田皮习惯是经过反复实践形成的具有实效性的地权规则,很难凭借公权力强行禁革。以官府和官员利益为核心的地方性立法,与民间习惯呈现出二元张力。

关 键 词:徽州 一田两主 永佃制 田皮 田骨 土地关系 民间习俗 徽学 

分 类 号:K295.4[历史地理—历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