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财政部 [2]国家发展改革委 [3]环境保护部 [4]国家海洋局

出  处:《当代农村财经》2018年第2期42-42,共1页Contemporary Rural Finance and Economics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行政事业性收费 排污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 项目审批管理 非税收入管理 环境保护 计划单列市 

分 类 号:F812.43[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