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印花税缴纳需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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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薛娟 

出  处:《中国税务》2018年第1期61-63,共3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了领受权利、许可证照,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订立应税合同,设立营业账簿四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应税行为。营改增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可能会让部分纳税人对除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外的其他三类印花税的缴纳产生困惑。本文结合案例,提示这三类应税行为在印花税征缴过程中应予关注的风险。

关 键 词:印花税 应税凭证 纳税人 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依据 增值税额 营改增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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