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他人遗忘物后又归还不构成犯罪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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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敏 费晔[2] 

机构地区:[1]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7年第35期17-20,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行为人在银行将他人遗忘的钱款占为已有,对其行为不能以盗窃罪认定。行为人后来通过公安机关将占为已有的遗忘物还给了失主,其行为不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将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这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对其行为也不能以侵占罪认定。

关 键 词:遗忘物 他人 犯罪 行为人 公安机关 构成要件 拒不交出 拒不退还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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