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西安市等5家物价检查所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命名为2004-2005年度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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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陕西省物价局

出  处:《价格与市场》2006年第2期8-8,共1页Price and Market

摘  要:经省物价局推荐,200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价检[2005]2604号文件决定命名我省西安市物价检查所、延安市物价检查所、甘泉县物价检查所、丹凤县物价检查所、镇巴县物价检查所等5家单位为2004-2005年度国家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这既是对这5家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鞭策,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

关 键 词:物价检查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价格监督检查 镇巴县 陕西省物价局 行政执法水平 以发 甘泉县 一流服务 规范化要求 

分 类 号:F7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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