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女婿就该少分补偿款吗?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田野 丛林 

出  处:《民主与法制》2018年第13期58-59,45,共3页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摘  要:女儿未随本户姓 入赘女婿少分款 曹学志的老家在福建省漳州市,12年前,因与厦门市海沧区辖下的幸福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幸福小组)村民刘玉珍喜结连理,曹学志将户口从老家迁到了幸福小组,成为一名入赘女婿。入赘就是男方到女方家人户,孩子随母姓,又被称为“倒插门”。这项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风俗,多半是因为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招女婿上门。

关 键 词:入赘女婿 村民小组 传宗接代 漳州市 福建省 幸福 厦门市 旧社会 

分 类 号:D923.5[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