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VOCs不再征收排污费,也不征收环保税;甲苯、甲醛等44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列为应税污染物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中国农药》2018年第3期13-14,共2页Journal of China Agrochemicals

摘  要: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征税的回复 来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中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

关 键 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征收排污费 VOCS 环保税 挥发性有机物 国家发展改革委 行政事业性收费 甲苯 

分 类 号:X701[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