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行政约谈现状及完善方向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艳岩[1] 夏向荣[1] 

机构地区:[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出  处:《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56-59,共4页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摘  要:环境行政约谈是一种创新性的环境行政方式,对于实现环境保护总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环保部门近年来逐步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整治力度,环境质量在不同程度上得以改善。但是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责任主体单一、环境问责清单尚未明确、贯穿始终的全链条环保责任机制不完善,环保部门的上下级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约谈难以形成强制性约束、被约谈后的地区整改措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缺乏配套的长效机制等问题也越发明显。为更好地落实环境行政约谈制度,本文从这一制度的理论范畴出发,深入分析环境行政约谈制度在实践中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关 键 词:环境行政约谈 现状分析 完善建议 

分 类 号:DF468[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