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行使任免权法定形式辨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武春 武香君 

出  处:《法治与社会》2018年第7期20-21,共2页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摘  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有15种法定形式。即:选举、补选、决定代理、决定任免、任免、推选代理、通过人选、批准任命、决定人选、罢免、接受辞职、决定撤销、相应撤销、相应终止、补充任命。笔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辨析,供读者参考。选举全国人大选举国家正副主席、军委主席、国家监委会主任、最高法检两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宪法62、63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监委会主任(宪法101条)。

关 键 词:组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法定形式 人大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分 类 号:D624.31[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