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7与我国保险合同现行准则的差异及对实务的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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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龚丽 王霄 

机构地区:[1]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18年第14期70-70,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 17)将于2021年1月1日止式生效。IFRS 17取代现行的允许多样化会计处理的IFRS4,要求所有保险合同以一致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使用当前信息而非历史成本计舒保险负债,从而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及时的信息等。香港已经发布了HKFRS 17,内地在香港上市的保险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要按照该准则披露年报。

关 键 词:保险合同 IFR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实务 会计处理 香港上市 保险负债 历史成本 

分 类 号:F842.6[经济管理—保险] F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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