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入水库钓鱼溺亡,水库管理者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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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民主与法制》2018年第28期63-63,共1页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摘  要:根据您的描述,首先,您的朋友作为一个成年人应清楚到水库钓鱼的危险性,违反禁令游泳致溺亡,应对自己行为负责。水库管理处对您朋友溺水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其次,水库不完全具有公共场所功能,不属于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水库管理者对擅入钓鱼、游泳者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综上,水库管理者无需承担责任。

关 键 词:水库钓鱼 过错责任 管理者 安全保障义务 公共场所 水库管理 承担责任 危险性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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