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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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财政》2018年第16期84-84,共1页China State Finance

摘  要: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关 键 词: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退役 人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生活补助标准 定期抚恤金 

分 类 号:D632.3[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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