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铁”调查机构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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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戴伟[1] 

机构地区:[1]黑龙江省档案馆第二保管处

出  处:《黑龙江档案》2018年第4期113-114,共2页Heilongjiang Archives

摘  要:1904年日俄战争后,中国东北被日本占领,根据《朴茨茅斯和约》规定,原来由沙俄修建的中东铁路长春至旅顺段转让日本,改称为南满铁路。1906年,为了管理铁路,以日本天皇的名义发布第142号敕令,公布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成立之件》,11月26日在东京正式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1907年4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开业,以经办铁路、开发煤矿、移民及发展畜牧业等为其经营方针。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停止运营。

关 键 词:南满铁路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调查机构 《朴茨茅斯和约》 日本天皇 中东铁路 1904年 日俄战争 

分 类 号:K264[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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