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点医师考核积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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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社区医师》2018年第28期78-78,共1页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摘  要: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近日制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将导致其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3~6个月,待统一学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执业;记满8分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内部离岗学习1-2个月,取消处方权;记满6分取消各类评优工作,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定期考核。医师不良行为记分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发《督促不良行为记分通知书》,由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后予以记分并通知被记分医师。

关 键 词:医师考核 四川省 积分制 医疗卫生机构 不良行为 卫生行政部门 定期考核 学习培训 

分 类 号: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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