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不得自行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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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知识经济.中国直销》2018年第10期10-10,共1页Knowledge Economy

摘  要:2018年9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中,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商与协调配合,做到衔接有序。要做好数据分析评估和清洗迁移,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对接和联调测试。要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得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欠费问题 社会保险费 清查 责任单位 税务机关 划转工作 协调配合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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