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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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法治人生》2018年第15期37-37,共1页

摘  要:夫妻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办了酒席,共同生活3个月后,男方想离婚。婚前男方给了女方20万元彩礼钱,问:这笔钱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否能要回去?1.彩礼通常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关 键 词:夫妻共同财产 信箱 律师 结婚登记 共同生活 彩礼钱 女方 聘礼 

分 类 号:D923.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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