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治通鉴》评价李唐的礼法标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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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韩宏韬[1] 

机构地区:[1]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出  处:《中国文化论衡》2017年第1期184-199,共16页Chinese Culture Research

基  金: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重大项目“儒学史论文献汇编暨中国古代史论研究”(项目编号:12RWZD08);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隋唐五代史论研究”(项目编号:13YJAZH03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司马光撰写的《资治通鉴·唐纪》部分,以"臣光曰"形式出现的史论共有25则,绝大部分却是对唐代君臣的批评,这与盛唐的称号极不相符。司马光以"礼"作为价值尺度,审视了唐代近三百年的历程,认为治少乱多,祸乱在于失礼,上行下效:君王闺门无法、臣僚不知廉耻、君臣待不以诚、治国不以礼义。礼法缺失的根源是李唐轻视礼乐,没有认识到礼的治世之功。司马光之所以重视礼、倡导礼,源于"惧亡"情结,希望君主能从李唐的乱亡中汲取教训。他反对霸道和功利,倡导王道和礼乐,主张以礼为旨归,重建高下有别、贵贱有序的社会秩序和祖宗家法。范祖禹佐其以礼救世的思想,比他走得更远。此乃赵宋内敛风格形成中的重要一维。

关 键 词:司马光 《资治通鉴》  闺门 

分 类 号:K204.3[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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