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意定监护和法定监护关系刍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丁慧[1] 

机构地区:[1]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审判》2018年第17期54-55,共2页China Trial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该条款明确了意定监护适用的四要件。

关 键 词:意定监护 成年人 监护关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总则 监护人 书面形式 

分 类 号:D923.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