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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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财政》2018年第20期83-83,共1页China State Finance

摘  要: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境外人士纳税问题有特殊优惠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保持政策稳定性,下一步在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时,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法 境外人士 港澳台 惠安 中国境内 政策稳定性 税务总局 纳税问题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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