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大学 [2]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出 处:《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60-66,共7页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摘 要:我国对于精神病人犯罪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的立法较为完善,但对犯罪后患有精神障碍的精神病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却没有作出专门的规范。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和服刑能力是影响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三种重要法律能力,而我国刑事法律中并没有引入受审能力和服刑能力的概念,使得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犯罪后患病的精神病人的权益保护存在较大问题。域外立法对于这一群体权益保护的做法对我国将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我国可以在参考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立法,增加相应的制度,使得对犯罪后患病的精神病人的权益保护全面化和系统化。
关 键 词:犯罪后患病的精神病人 刑事责任能力 受审能力 服刑能力 制度设计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