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务要采取什么形式告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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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伍健 

机构地区:[1]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

出  处:《人民之声》2012年第8期45-45,共1页

摘  要:编辑同志: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请问,我作为债权人是否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情况?采用登报的方式通知债务人转让债务是否可行?广州田先生田先生: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对通知的形式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但从该规定并结合合同法相关的其他规定来看,通知的形式应当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关 键 词:债权转让 签字认可 自愿选择 其他规定 强制性规定 田先生 违反法律 律师事务所 

分 类 号: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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