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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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税务纵横》1998年第9期62-62,共1页

摘  要:调帐时,企业应注意不能笼统地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一笔结转,应视情况分别转入相应的科目: (1)属于购进货物未销售的留抵进项税额,企业应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调入“库存商品”科目,并在帐簿摘要栏注明“调整留抵进项税额”的内容。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关 键 词: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库存商品 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分录 商业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期初存货 税务机关 

分 类 号:F810.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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