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算收入更正是否填制记账凭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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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春[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银行东川支行

出  处:《时代金融》2011年第3Z期122-123,共2页Times Finance

摘  要:预算收入更正业务,是指在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退付时,发生差错后,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由出错方填制更正通知书,送国库办理更正。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需不需要填制记账传票来处理差错业务,笔者就此问题提出一些思考。

关 键 词:实际业务操作 更正通知书 人民银行会计 会计主管 抵税 审核确认 文件资料 串级 征收机关 电子信息 

分 类 号:F810.6[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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