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检察院

出  处:《司法业务文选》2010年第12期44-48,共5页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关 键 词:通讯终端 刑事案件 定罪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 电子信息 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严重 互联网安全 前款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