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注重” 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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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彭法启 

出  处:《方圆》2016年第23期78-78,共1页Fangyuan Magazine

摘  要: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自开展未检工作以来,就一直将未成年被害人列入受案管辖范围,在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审理机制的同时,也致力于探索对未成年被害人必要、适当和及时的救助和补偿,坚持“四个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最大程度上维护和实现司法和谐。一是注重办案细节,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权。该院对涉及未成年被害人隐私的案件,从审查阅卷、调查取证到出庭公诉每一个细节,强化责任意识,严查对外文书及宣传稿件,注意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个人隐私,防止因办案造成不必要的信息传播而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扩散。

关 键 词:未成年被害人 合法权益 保护 隐私权 管辖范围 未成年人 司法和谐 出庭公诉 

分 类 号:D669.5[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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