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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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鲲[1] 

机构地区:[1]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出  处:《人民论坛》2017年第B05期79-80,共2页People's Tribune

摘  要:首先感谢人民论坛提供了这个机会,让我们对农业品牌和农业现代化这个议题加以讨论。农业和其他产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和土地紧密相连,所以今天我来讲讲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中央提出来“三权分置”,它有特殊历史背景。这个背景就是我们已经处于城镇化中后期。在这个阶段,农业人口大量向城市、向非农产业转移,为提升农业经营规模、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历史机遇。要抓住这个机遇,就需要对土地制度做相应的调整。为此,2016年11月,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所有权 非农产业转移 农业现代化 农民 尊重 农业经营规模 农业品牌 农业人口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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