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喻晓文[1]
机构地区:[1]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出 处:《商业经济研究》2017年第15期190-192,共3页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摘 要:民法和商法的区别既在于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还包括立法过程中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在立法时考量最高价值取向上,民法偏重于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侧重于效益优先原则。对民法、商法不同价值取向以及价值取向异同可能带给民商立法模式的影响的正确认识,无论是对法理研究、法律制定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本文同时结合西方两大法系对民商立法的规定,阐明对其借鉴、吸收仍是我国民商立法建设和完善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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