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启迪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占全 

机构地区:[1]新野县审计局

出  处:《理财(审计)》2017年第10期38-39,共2页Money

摘  要:2017年6月5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法工备函〔2017〕22号)(简称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提出:在收到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15年5月提交的《关于申请对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审查的函》后,法工委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认为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应当予以纠正。

关 键 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投资审计工作 人大法 工委 复函 工程竣工结算 地方立法权限 地方性法规 

分 类 号:F28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