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给“三权”定位 促“分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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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村经营管理》2017年第3期11-11,共1页

摘  要: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实践表明,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成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有效实现形式。目前江苏已有959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422.8万亩。2016—2017年,省财政对240个村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200万元/个的补助,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坚持稳定农户承包权,把土地财产权益交给农民。

关 键 词:土地股份合作社 江苏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有效实现形式 土地财产权益 集体所有权 农户承包权 入股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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