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村医将承担“六位一体”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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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医师在线》2017年第33期5-5,共1页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

摘  要:村医是城乡居民身边的卫生工作者,是群众健康守门员,承担着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村医管理,保护村医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素养,保障居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卫计委制定的《西藏自治区村医从业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已正式出台。按照职责,村医主要负责向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其他医疗卫生相关工作。西藏自治区卫计委基层卫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村医将承担“六位一体”(宣传倡导、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信息统计、疾病防控和监督协管、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关 键 词:西藏自治区 “六位一体” 村医 公共卫生服务 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城乡居民 医疗服务工作 

分 类 号: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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