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市李浩问:煤炭行业安置分流职工时社保等问题如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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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当代工人》2018年第4期28-30,共3页

摘  要:文件规定:“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医疗保险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相应的权益记录。”“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要为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及档案转移接续手续,原企业及存档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被其他单位招用的人员,符合规定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关 键 词:社保经办机构 煤炭行业 失业保险金期间 铁岭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就业单位 工时 

分 类 号:F842.61[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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