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政策要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杭州正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今日科技》2017年第3期51-53,共3页Science & Technology Today

摘  要: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的省级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以及在海外设立或共建五种类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G20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园区、中介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基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基地。

关 键 词:国际科技合作 申报工作 浙江省 科学技术 科技中介机构 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 科技园区 

分 类 号:N02[自然科学总论—科学技术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