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会计拒不交账,法律上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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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富金 

机构地区:[1]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出  处:《农村财务会计》2017年第11期56-57,共2页

摘  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农村换届选举中,存在卸任村组会计拒不交账的问题,在个别地方甚至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影响农村的稳定,应当引起足够重视。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由检察机关对会计进行传唤谈话,责令其交出账目。但由于村组会计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不交账的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并未构成犯罪,故此种观点明显不妥。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如果村组会计是中共党员,可以由纪委查处,但对于非党员会计,纪检监察机关也无能为力了。

关 键 词:村组会计 纪检监察机关 法律 农村经济 国家工作人员 中共党员 换届选举 检察机关 

分 类 号:F30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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