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于亚琼
机构地区:[1]国家开发银行
出 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8年第25期218-218,共1页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
摘 要:随着监管部门对托管业务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有关资产托管的规章制度陆续颁布,资产托管资质的相关要求随之越来越严格。各金融机构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才能开展哪几类托管业务需要认真研究。目前,包括银保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等相关监管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机构资质要求没有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为促进各机构合规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以下简称私募托管),本文拟通过对多项政策制度的内容进行梳理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为托管机构提供政策参考和建议。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基协日前发布的《2017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综述》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2446家,同比增长28.76%;已备案私募基金66418只,同比增长42.82%;管理基金规模11.10万亿元1,同比增长40.68%。私募基金发展迅猛,作为私募基金的子分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2017年6月底,中基协登记备案的存续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4.56万亿,累计已实现资金退出及收益分配7637.60亿元。按照现行要求,私募基金不强制托管,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于其资金的运用和监管也将愈发严格,为防控基金运营风险,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托管机构代为管理资金。目前,尚无有关开展私募托管资质的具体规章制度。合规开展私募托管是很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托管机构非常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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