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销职业岗位能力的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研究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运勤[1] 张蓓蓓[1] 

机构地区:[1]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亳州236800

出  处:《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14期292-292,共1页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  金:2017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院级内涵建设项目(编号:2017bzyzk02);2017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院级内涵建设项目(编号:2017bzjpkc05);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对接中医药产业的高职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模式研究"(编号:2017jyxm0695);安徽省骨干专业建设--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研究成果之一"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任务(项目);皖教秘高[2016]127号

摘  要:高职经管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专业,该专业生将来的就业岗位主要是相关中小型企业中的销售代表、市场策划、业务主管、市场营销等,这些岗位大多都是需要具备预防经济纠纷发生的能力。经济法教学对于培养此类经管类专业生们来说是一门极为重要的职业基础课程,在高职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学教师团队需要转变经济法的教学理念,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内容。本文将主要基于营销职业岗位能力的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进行研究,以望能够培养适用于社会中经济法营销的专业人才。

关 键 词:高职经管 营销职业岗位 经济法教学 

分 类 号:D912.29-4[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