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村级“三资”监管要到位不越位——从一篇经验交流稿想到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井立义[1] 

机构地区:[1]山东省东平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出  处:《农村财务会计》2018年第5期56-58,共3页

摘  要:拜读了《农村财务会计》2017年第11期王立香老师撰写的《“联审+网银”严管村级资金》一文,总体感觉作者所在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村级资金管理,多举措管控资金收入与支出,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同时也为该镇的做法感到纠结,如村级开支要由管区书记,甚至镇长审核签字批准才能报销,由此笔者也联想到一些地方有的乡镇强行代管村级账目、资金、公章,有的随意剥夺集体资金使用权,资金如何使用、额度大小由乡镇领导说了算,有的规定村级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工程项目实施须乡镇亲自操盘、代签合同等欠妥措施,在此一并商榷。

关 键 词:村级资金管理 经验交流 政府 《农村财务会计》 越位 监管 乡镇领导 资金使用权 

分 类 号:F30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