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规划须防止几种倾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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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党国英 《北京日报》(来源)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农村经营管理》2018年第10期24-25,共2页

摘  要:防止以行政级别来划分城乡。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大量投入农村建设的资源实际都投向了城市,很多农业支持政策实际上支持了非农产业,这种情形不仅影响到对农村农业政策的评估,也是对经济发展自然演化趋势的扭曲,不利于农村农业投入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因此,需要改变现有主要按政府行政级别和户籍人口定义来划分城乡的做法,探索制定新的依据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为标准的城乡区划政策。防止违反城乡人口布局规律。尊重城乡人口布局规律,是乡村规划合理性的基础。首先,从我国实际出发,乡村规划对城乡人口布局要有一个合理的前瞻判断,不能按现有农业和农村人口的规模制定规划,更不能把大量人口“回流”农村的幻想作为制定规划的基础。其次,我国乡村将形成大量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乡村振兴规划必须对此有所考虑。专业农户拥有较大的土地经营面积,并依托土地形成分散居住格局,这是现代农村和农业的普遍现象。

关 键 词:乡村规划 农业支持政策 农村建设 户籍人口 整体协调发展 行政级别 布局规律 专业农户 

分 类 号:F32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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