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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本栏编辑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党的生活(黑龙江)》2018年第11期64-64,共1页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小王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小王是否有权继承爷爷的财产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种继承权叫“代位继承权”。所以,小王也同样享有爷爷遗产的继承权。
关 键 词:代位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 兄弟姐妹 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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