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三个问题的理论界说  被引量:27

Giving an Exact and Concise Theoretical Description on the Three Issues of "Taking the People as the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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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韩喜平[1] 巩瑞波[1] 

机构地区:[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出  处:《湖北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5-11,共7页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研究"(12&ZD057);吉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支持(MYL001)

摘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界定和说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概念既是一个整体概念,又具有两重规定性,即一方面具有"人民"作为"人"的社会性规定,另一方面具有"人民"作为"民"的本质性规定。"以人民为中心"既不能毫无原则地生搬硬套,也"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必须构建和遵循历史边界、制度边界和自然边界,从理论上进行厘清,才能真正落实到行动中。"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是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的价值、方式和战略的正确选择和重大部署,两者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且在本质上是辩证统一的。但是,"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内涵和外延上有很大区别,并不属于同一层面、同一范畴、同一时空的概念,因此,既不能搞"去中心论",也不能搞"双中心论""多中心论",或者"中心替代论"。

关 键 词:以人民为中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人民 人民当家做主 

分 类 号:D616[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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