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育的协商赋权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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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先明 徐珣[2] 

机构地区:[1]杭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中国社会组织》2019年第9期58-59,共2页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摘  要:民政部发布《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各大城市,都试图通过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为提升浙江省杭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品质,积淀人才基础,营造社会组织增能增效的条件,累积社会治理创新能力,2018年,杭州市民政局大力开展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育,探索协商赋权的人才发展策略。

关 键 词:社会组织 人才培育 赋权 协商 组织创新能力 选拔培养 领军人才 人才基础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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