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迫使闯红灯者公示违法行为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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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城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政府法制》2019年第13期47-47,共1页Government Legality

摘  要:近日,某市公安交警大队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新招,违法当事人只要在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行为并“集赞30个”即可过关。检索互联网发现,类似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赞过关的举措,在过去一年中,也曾在四川达州、湖北鄂州、浙江台州等地实施过。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近些年,各地交警为了治理这类交通违法事件,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招数,但最终成效依旧不大,而且多数时候还会因此而背上"骂名”,给人一种好心办了坏事的感觉。

关 键 词:违法行为 交警大队 是与非 交通违法 公示 非机动车 浙江台州 违法事件 

分 类 号:D631.5[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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