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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资源与人居环境》2019年第6期78-79,共2页Resources and Habitant Environment

摘  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七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并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通知》决定,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行政事业性收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新闻 不动产 林木所有权 社会负担 

分 类 号:F123.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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