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3项化妆品证明文件 有的放矢 减证生产 北京日化协会佟文鑫主任就化妆品行业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解读  

TARGETED REDUCED PRODUCT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颖 

出  处:《中国化妆品》2019年第7期16-19,共4页China Cosmetics Review

摘  要:2019年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36项证明事项。《公告》中“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涉及化妆品行业,用于国产特殊化妆品审批、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发的证明文件有《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上市、监督意见书或产品未上市的审核意见》《遗失声明》3个文件。

关 键 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行业 规范性文件 化妆品生产 证明 解读 规制 主任 

分 类 号:F426.7[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