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福建地方文献工作的法规建设  

Legislation on Fujian Local Literature during the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郭晓红[1] GUO Xiao-hong

机构地区:[1]上杭县图书馆

出  处:《福建图书馆学刊》2019年第3期54-56,45,共4页The Library Journal of Fujian

摘  要:我国在民国时期曾出台一系列地方文献工作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地方文献事业的发展,避免了地方文献的散佚消亡。福建省政府也于1937年颁布《各市县文献委员会办事规则》,补充和完善国内地方文献方面的法规,促进了福建地方文献事业的发展。

关 键 词:民国 福建 地方文献 法规建设 

分 类 号:G259.29[文化科学—图书馆学] D693[政治法律—政治学] D929[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