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1.49亿元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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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现代矿业》2019年第9期216-216,共1页Modern Mining

摘  要:浙江省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日前,该县根据《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全省率先取消矿山治理备用金和矿山土地复垦费,建立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有效实现矿山企业的资金减负和治理资金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关 键 词:矿山土地复垦 矿山地质 基金管理 环境恢复 浙江长兴 浙江省长兴县 地质环境治理 治理资金 

分 类 号:F426.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301.2[矿业工程—矿山开采] TD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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