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格化”另一种国有产权实现形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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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云平[1] 

机构地区:[1]陕西财经学院

出  处:《云南财贸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48-52,共5页Journal of Yunnan Finance and Trade Institute

摘  要:国有产权“人格化”实现形式从来就未脱离过“人格化”思路,其根本缺陷就是不能解决“代理失真”问题,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根据国有产权主体——国家的特殊性,通过“非人格化”思路,制定《国有资本运营法》,国有资本管理会及监督部门实现国有资本的终极控制权,借鉴委托一代理理论的用脚投票方式,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目标导向控制渠道及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的保证金等制度以实现国有资本最大化保值增值。阐述“非人格化”实现形式总运行过程及特点。

关 键 词:国有产权 实现形式 人格化 非人格化 国有资产 中国 

分 类 号:F123.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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