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行政监管的定位及其工作措施优化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何财宁 

机构地区:[1]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出  处:《中华建设》2019年第7期60-61,共2页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主体越来越多,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用来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对于构成犯罪行为的经济行为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项条款中明确指出:在我国订立的合同,不是任性随意的,是必须要接受我国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管理的。因此,对施工合同进行行政监管,不仅是适应《合同法》的要求,也能够对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很好的调节制约,进而更好地促进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平稳有序进行,为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起到很好的保障效果。

关 键 词:行政管理部门 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法》 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行为主体 工程建设施工 行政监管 施工合同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