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税法职能新解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魏彦芳 

机构地区:[1]天水师范学院商学院,甘肃天水741001

出  处:《新丝路(下旬)》2019年第18期109-110,共2页New Silk Road

基  金:2016年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生态税法的环保效应研究,该项目的成果之一,编号:2016A-065

摘  要:基于我国严峻的环境现状、比较充裕的财政现况以及正在进行的税收法治建设,生态税法制定时将环境保护确定为首位立法目的,秉持财政收入为次位立法目的,同时辅之以政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的,而非单维度聚焦环境保护。反观传统财税法理论将税收的职能定位于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取得财政资金和对市场经济进行的调控和监督,这种职能定位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忽略了税收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和政治功能,导致理论分析与政策建议脱离现实需要的窘境。因此,从生态税法的角度看,现代税收职能的定位不仅仅是传统的财政职能、经济职能以及监督职能,还应该具备环境治理职能以及可持续发展职能。

关 键 词:生态税法 税收职能 环保职能 发展职能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