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本与2019修正本的对比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佳弋(整理)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资源与人居环境》2019年第9期12-19,共8页Resources and Habitant Environment

摘  要: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将有关条款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本)相比,有以下变化。

关 键 词:土地管理法 永久基本农田 资源主管部门 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修改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