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受益的不只是农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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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宋洪远 

机构地区:[1]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出  处:《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第18期164-166,共3页China Economic Weekly

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农村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改革。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减负1045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通过配套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此外,农村改革从调整生产关系到改革上层建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关 键 词:家庭承包经营 农村土地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 乡镇机构 农民减负 取消农业税 农村社会稳定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分 类 号: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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